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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0日上午9时,遵义县公安局龙坑派出所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和龙坑镇政府禁毒办的配合下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罂粟专项行动。 今日,德州市武城四女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一起房屋租赁矛盾,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司法局经过精心准备,在黄花园社区开展了一次"送法进社区,帮扶解民忧"法律咨询活动。 今年以来,新疆塔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召开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会议精神,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 2015年1月28日,遵义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破获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当柴烧的案件。 1月26日,福泉市公安局马场坪刑侦中队破获价值30000余元的盗车案1起,但两名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两名14岁的少年。 2014年1月,原告刘某为被告李某在岳普湖县经营的某商铺提供装修工作,总价款为52万余元,4月底装修完工。5月初商铺开业,时至年底李某仍欠刘某装修款74000元。后经刘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德州市陵城区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由区综治办负责人牵头组织,多项措施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为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德州市庆云县司法局依托庆云广场,建成庆云法治文化广场,作为全县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的重要阵地。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秉持普法宣传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普法机制,有效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2014年10月25日,艾某的朋友买某向其借车外出办事,途中与一农用车相撞, 农用车司机受伤,艾某的车辆受损。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买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农用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后经法院调解,艾某赔偿农用车司机各项损失45000元。同时,艾某因该事故支付车辆维修费86599元。事后,艾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