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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微信调解离婚案

时间:2015-05-19 15:22:3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田源 刘西磊
导读: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树立公仆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便民诉讼,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体会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树立公仆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便民诉讼,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体会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在审理张某诉卢某离婚纠纷时,由于卢某已回到其娘家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居住,且没有联系电话,开发区法院通过邮政专递给卢某邮寄了送达法律文书,并附了一封信函,告知了主审法官郭红梅的联系电话和微信联系号码。卢某收到信函后,与主审法官取得了联系,并关注了主审法官的微信。主审法官通过微信的方式,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耐心倾听卢某的诉求,化解卢某心中的怨恨情绪,促使卢某按时到庭参加诉讼。诉讼期间,主审法官郭红梅又做通了张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特意在调解室布置了一场亲情会见活动,张某带来了幼小的女儿,卢某给女儿买了食品和衣服,眼含热泪抱着孩子亲了又亲,弥补了2年的思念之情。在这融洽的气氛中,双方顺利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当庭履行完毕。张某之父激动地说:“郭法官利用微信这个方式联系卢某,占用了大量的休息时间,我确实很受感动。”卢某则向主审法官深深鞠躬,连声表示:非常感谢您!我要保持和您联系,今后过好自己的生活。(通讯员 田源 刘西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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