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一种态度。我们经常讲“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就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的原则。千里长提,溃之蚁穴!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近期就发生一起没有做好安全防备,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
2017年5月17日中午12点多,一艘6000吨的普通货船(船号:宇航998),满载石子,在驶入安徽芜湖无为县土桥镇的长江港口时,船体中部突然断裂,该事件造成一名姓许的船上工作人员溺亡,另外两名船员有惊无险的获救。案件事发后,船主不但不积极马上搜救失联的许某,反而逃之夭夭。该船主不仅没有给该货船买保险,反而欲用报废的沉船抵扣银行的几百万贷款。该船主不从中吸取教训,也不主动协商理赔许某的妻女家属,反而不见了人影。许某家中上有六七旬的父母、丈人,下有1岁多咿呀学语的幼儿和读小学的长女。该船主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后,根据张某口述,许某从客厅走出来并第一个从船边跳入水中。随后,任某跟着跳水。张某最后跳水,先后获得两个救生圈,可是许某已不见人影。任某被开过来小船救起。任某事后陈述,许某落水后向游了一段距离,遇到一艘重载水船,船上的人员没有施救,加大码力开离,之后就看不见许某了。过路船拍下的视频中可见2人落水,未见3人跳水。事发当天下午5时多,许某的妻子得知许某沉船失联,当晚及次日上午,许某的家属纷纷赶到刘渡镇海事巡防大队,要求海事积极搜救沉船失联的许某。
5月17日晚至5月18日,无为县刘渡镇海事大队人员了解情况之后,在工作时间驾驶2艘船搜寻失联的许某,工作态度很是敷衍,打捞营救草草了事。事发3日,许某仍无音讯,5月19日至5月21日,许某家属租用了土桥镇的渔船,打捞许某。船主和他母亲,在岸上多次与渔民讨价还价,耽误打捞进程,海事大队怕出事,禁止渔船打捞落水尸体。20日上午,船主母亲张春梅最终谈好价格,渔船才开始打捞,可是海事得知消息后立刻出船阻止打捞。21日上午,在许某家属强烈要求下,两艘渔船继续前往沉船附近打捞。10点多,许某家属在刘家渡江面发现浮尸,报警海事打捞。22日上午,铜陵派出所长航公安分局民警带领许某4位家属认领尸体。23日船主任骏、母亲张春梅、继父任良派与许某家属一行返回芜湖许镇九家村。24日船主任骏逃离,25日上午张春梅也不知所踪。他们的行为极不负责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次事件的发生反应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提前预防关爱生命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遇到事件以后要马上处理,不能推脱责任,重视安全,尊重生命,呼唤安全,呼唤文明,安全第一;重视安全,以人为本,安全责任,时刻撞响安全警钟是我们每个人应有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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