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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法院:以点带面打造月亮地“无讼乡村”

时间:2020-08-04 15:57:1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杨帆
导读:打造“无讼乡村”是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和前移司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新途径的有益之举。

  打造“无讼乡村”是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和前移司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新途径的有益之举。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西吉尔法庭)充分认识打造“无讼乡村”的必要性,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在先”的工作思路,以法制宣传、法制教育、诉前调解为着力点,融会贯通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枫桥式法庭、法官工作室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村居、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化乡村与法庭深度对接,探索建立“无讼乡村”长效机制。

  2019年至今,木垒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派出法庭作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现已形成西吉尔法庭、旅游巡回法庭、枫桥式法庭三庭合一的集约模式,以“一套班子发挥三种职能”的高效运行体系,以“每月走遍每个乡村,每周化解每处隐患,每天梳理每个矛盾”的紧凑工作安排,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人民需要,需要人民”的优秀法庭。

  两年以来,木垒县人民法院紧抓当地党委加大旅游、民宿、文化的融合度,将党建与乡村旅游、党建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的重要契机,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吹响“旅游巡回法庭司法助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号角,针对游客在月亮地村吃、住、行、游、购、娱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侵权等纠纷,设立涉旅绿色通道,将各类矛盾化解于诉讼之外。

  月亮地村是木垒县人民法院经过两年来不断深入调研,从而打造的“无讼乡村”优质品牌。月亮地村以农牧民居多,乡村风景优美、传统民俗文化多样,是木垒县极具特色的旅游景点。月亮地村作为全县无讼乡村的示范点,其本身在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运行方面具有教科书意义。当地政府针对地域优势、旅游特色制定出一系列具有代表性、实用性的政策、制度,尤其是根据人民法庭的工作需要,在充分沟通与互相配合的前提下,为法庭诉前解纷做好制度保障。人民法庭也在解纷过程中做好宣传引导、释法说理工作,既做宣传员,又做调解员,既宣讲法律法规,又维护社会秩序,深受当地人民政府认可。

  该院将以月亮地村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将无讼乡村品牌推广至全乡、全县。通过学习月亮地村的优秀经验做法,打开适合其他乡镇开展此项工作的思路,在县城内寻找设立“无讼社区”的可行性办法。 (通讯员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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