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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岳普湖县法院以实际行动服务农民群众

时间:2013-10-12 13:55:4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徐明亮
导读:时至年尾,正值“三秋”大忙时节,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政治坚定性教育等活动,以实际行动积极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实行“零距离”服务,全力为农民群众“三秋”生产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时至年尾,正值“三秋”大忙时节,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政治坚定性教育等活动,以实际行动积极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实行“零距离”服务,全力为农民群众“三秋”生产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开通便民诉讼“直通车”。该院针对农民群众“三秋”生产的特殊时期,结合“小额速裁”程序,对涉农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开通便民诉讼“直通车”,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送达、当日排期,凡进入审判程序的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同时,该院根据农民群众个案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因地制宜设置“巴扎法庭”、“节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农家法庭”、“田间法庭”,全方位保障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耽误农时。并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上门调解、缓减免诉讼费用等举措,尽一切可能方便农民群众诉求,让他们安心做好“三秋”生产工作。

  二、开展普法宣传“强意识”。该院把“巡回审判”与“法治六进”活动有机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进村组”活动,将各种涉农典型案件印成小册子,以案例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切实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借助巡回审判平台,在办案过程中或办案后,承办法官坚持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并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三秋”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法律意识。

  三、加大调解力度“化矛盾”。该院在涉农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一是承办法官在立案前就开始寻找调解的“突破口”,搜集有可能调解的信息。二是坚持前调与庭中调相结合、请来调与上门调相结合、“面对面”调和“背靠背”调相结合等灵活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着力提升涉农案件调撤率。三是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对一些简单明了的案件给予现场指导,帮助人民调解员及时熟悉掌握调解工作经验,触类旁通化纠纷,力争使“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同时,印制法官“民心联系卡”,公布联系方式,确保及时沟通联络,形成调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自9月进入“三秋”期间,该院共审结5件涉农纠纷案件,调撤结案5件,调撤率达100%。(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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