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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五年累计消亡逾30%

时间:2013-07-31 18:48:00  来源:网易  作者:余瀛波
导读: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了全国内资企业生存时间分析报告。报告通过综合分析2000年以来全国新设企业、注吊销企业生存时间等数据,得出结论认为:我国企业五年累计消亡3成以上,仅半数能存活8年以上。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了全国内资企业生存时间分析报告。报告通过综合分析2000年以来全国新设企业、注吊销企业生存时间等数据,得出结论认为:我国企业五年累计消亡3成以上,仅半数能存活8年以上。

  仅半数企业能存活8年以上

  报告称,截至2012年底,我国实有企业1322.54万户。其中,存续时间5年以下的企业652.77万户,占企业总量的49.4%;5至10年的435.24万户,占企业总量的32.9%;10年以上的234.52万户,占企业总量的17.7%。

  报告显示,自2008年以来,退出市场的企业总量在逐年减少。2012年,全国共注吊销企业73.5万户,比2008年下降了14.1%。企业死亡率逐年下降,从2008年的9.3%降到2012年的6.1%。

  企业五年累计消亡3成以上,半数能存活8年以上。以2000年以来新设立的企业为研究对象,企业累计存活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企业成立后的第5年累计存活率为68.9%,已经退出市场的企业达到31.1%;第9年企业的累计存活率为49.6%,即仅有约半数的企业能存活8年以上。

  3至7年为企业生存“瓶颈期”

  报告分析认为,企业成立后3至7年为退出市场高发期,即企业生存时间的“瓶颈期”。也就是说,企业在其成立后的第3年开始进入死亡高发期。

  根据2000年以来新设立企业退出市场情况来看,企业成立当年的平均死亡率为1.6%,第二年为6.3%,第3年最高,为9.5%。总体来看,企业成立后的3至7年当期平均死亡率较高,随后渐趋平缓。

  企业第3年死亡率最高

  报告指出,多数地区生存危险期为第3年。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企业寿命众数为3年。即企业成立后第3年死亡数量最多,死亡率达到最高。

  统计显示,经济发达区域生存危险期相对集中。从各省市生存危险期来看,东部地区各省市企业生存危险期主要集中在企业成立后的第3年;中部地区企业生存危险期主要集中在第3年和第4年;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生存危险期分布较为分散,生存危险期从第2年到第5年不等。

  另外,从不同行业来看,大部分行业企业的寿命众数(即某一时段退出市场的企业寿命值之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数值)为3年。即企业成立后的第3年为企业生存的危险期。其中,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存危险期均在1年以内,即成立当年死亡数量最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业生存危险期为企业成立后的第5年,即企业成立后的第5年退出市场量最多。

  企业存活率与规模成正比

  报告还提出,企业规模越大,存活率越高。企业存活率与注册规模呈正比的态势。大规模企业比小规模企业生存曲线较为平稳。

  不过,小规模和大规模企业生存危险期均为第3年。从不同规模企业生存危险期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和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生存危险期均在企业成立的第3年,比注册资本100万至1000万元企业生存危险期晚1年。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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