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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起矛盾 法官调解化纠纷

时间:2024-03-28 10:57:5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热依汗古力·于苏普 刘玲
导读: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购房需求的增多,在房屋装修上引发的纠纷也愈加频繁。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热依汗古力·于苏普 刘玲)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购房需求的增多,在房屋装修上引发的纠纷也愈加频繁。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7日,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该公司负责装修王某位于喀什市某小区的房屋,2023年6月8日开工,工程期限90天,装修款为110000元。合同签订后,王某分别于2023年6月7日、2023年7月5日向装修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转账77000元,而装修公司在完成改水改电、地砖及吊顶项目后就一直未能再继续施工。王某在多将催促后,装修公司同意退还装修款,但双方就装修款退还金额问题发生争议,王某遂诉至喀什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装修款77000元,支付违约金23100元。

  调解过程 :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经过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到装修公司因资金问题无法继续为王某提供装修服务。考虑到该案延误工期较久,且部分已完成装修,如进行鉴定不仅耗时长且花费大,为降低当事人损失,法官认为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随即组织进行了调解。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剑拔弩张,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见状,承办法官一边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一边耐心释法明理,并劝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尽可能将双方当事人损失降到最低。最终,在法官耐心劝说之下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即双方解除合同,装修公司向王某返还装修费50000元,双方就本案装修合同事宜再无其他争议,案件也圆满解决,达到定分止争的法律效果。

  近年来,喀什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盯紧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全力解决好民生领域司法诉求,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官提示:

  房屋装修是一件非常劳心劳神又费力的事,因家庭装修工程时间长、专业性强,装饰装修引发的纠纷较为频发。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业主来说,首先,要审慎选择装修公司,不仅要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还可以实地查看该公司正在施工的其他装修工程;其次,要认真审核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工期、材料的品牌及价位、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再次,在装修过程中业主也要履行好监督的责任,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对于不符合约定的施工内容及时沟通,避免损失扩大;最后,业主要保留好相关付款、沟通等施工过程中的证据,以便有纠纷时及时维权举证。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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