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人身损害起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4-02-06 15:42:0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琦 苏明明
导读:2024年2月1日下午,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文殊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纠纷。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琦 苏明明)2024年2月1日下午,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文殊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纠纷。

  申请人程某禄与被申请人熊某祝二人为雇佣关系。2023年5月30日申请人程某禄(雇主)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定一份“劳务合同”, 其合同内容主要是车库棚顶清洗、换侧面玻璃和侧面钢槽等工程活。2023年6月5日上午约十时左右被申请人熊某祝(雇工)到施工区顶栅钢槽喷漆时,不慎被悬挂网线绊倒,落地后造成脊内骨摔伤,事发后申请人程某禄(雇主)立即将被申请人熊某祝(雇工)送往光山县杏林医院住院治疗 14日,经该院诊断被申请人熊某祝(雇工)后脊内骨骨折四根等伤情。住院治疗14天共花销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合计为8100元、均由申请人程某禄(雇主)给付。

  被申请人熊某祝(雇工)出院后索要赔偿,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未果。由申请人程某禄(雇主)向文殊乡调委会申请调解此事。

  调委会受理此案后,调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视频,和背靠背的叙理释法,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如下:申请人程某禄(雇主)从调解之日一次性再补偿被申请人熊某祝(雇工)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14000 元。

  赔偿金当场付清,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次调解感到满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