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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打通多元解纷“快车道”

时间:2023-12-25 13:28:4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艾孜热提约麦尔·达伍提
导读:近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诉前快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你们办事效率真高,以前来法院打官司要走程序、交诉讼费,没想到我们的事儿还没立案,一分钱没花就解决了。”在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申请司法确认的当事人阿某连连感叹。近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诉前快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1年,原告阿某与被告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购房款后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原告阿某按照合同约定付完购房款后被告拒绝交房以各种理由推脱办理过户手续,已构成严重违约,原告为维护自身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案件材料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齐全,有良好的调解基础,当即向当事人讲明诉前调解优势,建议该案先行诉前调解。得到当事人同意后,法院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给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各方沟通解决意见、确定调解方案、双方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6小时,真正跑出了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司法加速度。

  最终,经过调解人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办案人员对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书、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后,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让双方当事人零成本快速取得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

  法官说法

  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法院立案前,由人民法院委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先行调解,相对诉讼而言,是一种更加灵活和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法官审查后,认为调解协议符合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的司法确认要求,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出具裁定书,出具的裁定书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让当事人无需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就能经济、便捷、快速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充分保障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乔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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