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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薪末果 挟持儿童

时间:2015-08-27 17:08:1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文平 易盛武
导读:8月26日,福泉市公安局高石派出所接处警及时,到达现场30分钟后成功将一起因讨薪末果,挟持一名12岁的儿童解救。由于警方接处警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不良后果。在警方的监督下,对方主动将剩余的工资全部结清给讨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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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某地松镇半山路边挟持12岁的儿童文某某情景

   8月26日,福泉市公安局高石派出所接处警及时,到达现场30分钟后成功将一起因讨薪末果,挟持一名12岁的儿童解救。由于警方接处警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不良后果。在警方的监督下,对方主动将剩余的工资全部结清给讨债方。

  26日上午8时许,福泉市公安局高石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高石鸿达煤矿有人报警称:有人为讨要工资将一名儿童绑架往地松方向离去,请立即处警。接警后高石派出所所长阮运松立即组织民警刘文平等人赶赴现场。同时将这一警情,向分管副局长甘再勇做了汇报。甘再勇副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快速处置确保人质安全。由于案发地距高石派出所约20公里,处在牛场镇和地松两乡镇的接壤处,交通不便,加上天雨路滑,阮运松所长在驾车前往现场途中为了稳住挟持者情绪,一边驾车行驶一边用手机与对方联系。对其进行稳控,防止发生过激行为。同时打电话给被挟持者亲属,不得擅自行动,切不可激怒对方,以免对被挟持儿童造成伤害。考虑到案发地距地松派出所较近,又与地松派出所取得了联系,请求协助。地松派出所副所长唐绍祥立即带领干警前往现场。当两所干警赶到地松镇半山大桥附近路上时,发现挟持者系一个年龄约30岁左右的男子,该男子用左手小臂勒在一名约10岁左右儿童的颈部,右手握住一把水果刀放置在本人裤兜内。现场情绪比较激动,并声称必须将煤矿拖欠的一万余元工资付清后才将该儿童放开,否则一切免谈。为了确保被挟持儿童的人身安全,阮运松所长提出由公安机关承诺兑现其欠款,对方均未答应,然后当面电话责令煤矿负责人将所欠现金带至现场交付对方。经过阮运松所长、唐绍祥副所长及参战干警长达近三十分钟的耐心说服教育后,最后挟持者同意将被挟持的小孩带到地松派出所,挟持者才将该儿童放开,并交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

  随后挟持者将挟持儿童的目的、动机及过程向警方进行了陈述。挟持者系李某(男、29岁、系河北省邢台县人)2015年4月至5月期间与同乡郑某一同到福泉市高石鸿达煤矿务工,二人工资共23000余元,在返家期间结算了6000余元,工程承包人文某承诺在2015年8月10日前将所欠余款全部打到其账户上,但至今未付。因李某在经多次联系文友万未果,又因其父亲卧病在床,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导致其情绪激动。于是在高石鸿达煤矿宿舍将文某之子文某某(男、12岁,家住重庆市人)挟持到地松镇等候其父亲还钱放人,当挟持到4公里处的地松镇半山大桥路上时,高石和地松两派出所民警同时赶到做其思想政治工作。

  由于挟持过程中未对被挟持儿童文某某造成伤害,且系索要工资造成,经说服教育后,李某主动向当事人及家属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后得到了对方的谅解,文某也主动将剩余的11750元(扣生活费等费)工资全部结清给李某。此次事件发生后,由于接处警及时处置得当,该时间未造成不良后果,得到了当事人家属及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刘文平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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