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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民事审判二庭调解借贷纠纷

时间:2015-08-25 09:39:2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王海芸 程龙
导读:“经营之道在于诚,赢利之道在于信”,商人在签订合约时,都会期望对方信守合约,但当今又有几人能够做到诚实守信?为何当今社会诚信缺失如此严重,应如何重塑社会诚信体系。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理了一件因合同到期,长时间未予履行而产生的借贷纠纷案件。

   “经营之道在于诚,赢利之道在于信”,商人在签订合约时,都会期望对方信守合约,但当今又有几人能够做到诚实守信?为何当今社会诚信缺失如此严重,应如何重塑社会诚信体系。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理了一件因合同到期,长时间未予履行而产生的借贷纠纷案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告杨某某将自己的大额存款借给被告某某房产公司,借款到期后,被告迟迟拖延未付,在原告再三催促之下,被告直接不接电话,玩失踪。此举让原告误以为被告为躲避债务举债外逃,所以情急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而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此时已被公安机关羁押,主审法官王海芸了解案情后认为原告杨某某的情绪波动大、且较偏激,经仔细考虑如果案件不及时处理会影响以后的案件执行,从而在开庭后法官王海芸会同合议庭其他人员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对此案进行先行调解。那么如何尽快将这起纠纷化解掉,同时也能让抵触双方都能接受?

  在调解时,王海芸法官仔细倾听当事人的叙述,原告坚持被告在偿还借款的同时附加30%的利息,基于这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王海芸法官也未打断当事人说话,耐心倾听,让其尽情倾诉,好好发泄一下心中的怨气,当当事人消除了负面情绪,心态放松的时候,才开始耐心劝说;对原告她通过细致讲解说明法律不支持高额利息的诉求,诉讼风险告知等方法来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在解决纠纷过程中,王海芸法官还做到考虑周全,同时运用换位思考,消除当事人对调解法官的抗拒及偏袒心理,听取法官的合理建议。对被告她从失信的后果讲起,个人失信将受限办理经融机构信用业务、禁止部分高端消费行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失信将被取消市场准入资格,在企业上市、投资、招投标、交易、申请财政补贴等方面均不予准入、丧失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权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合议庭也于当天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到双方手中。

  调解法官的真情付出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肯定,为表感谢,双方当事人亲自跑来法院把一面“公正尽责高效,热情为民排忧”的锦旗送给了主审法官王海芸。(通讯员 王海芸 程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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