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共同饮酒出事故 司法调解化矛盾

时间:2014-12-31 10:12:5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砾萍
导读:今年1月21日傍晚,德州陵县开发区杨集村48岁的务工人员杨某与工友饮酒后,独自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从杨某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到发丧出殡的这段时间里,与杨某共同饮酒的工友未曾出面告慰,并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对此,杨某家属愤愤不平。

   今年1月21日傍晚,德州陵县开发区杨集村48岁的务工人员杨某与工友饮酒后,独自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从杨某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到发丧出殡的这段时间里,与杨某共同饮酒的工友未曾出面告慰,并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对此,杨某家属愤愤不平。

  在杨某亲属的请求下,陵县开发区司法所介入调解。由于没有全部参与饮酒人员的姓名及住址信息,杨某生前就职的公司又拒绝配合,调解工作无法进行。鉴于以上情况,司法所干警建议杨某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调查取证。3月5日,杨某家属向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法院调取的信息,当时与杨某共同饮酒的9人被追加为被告。在被告人员众多、居住地信息不详、部分人员充满对抗心态的情况下,司法所干警同法院办案人员积极合作,认真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细心核实每一名被告的居住信息,经过10余天的努力,最终确认了9名被告的详细信息,并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到每一名被告手中。

  之后,司法所干警又协同法院办案人员耐心地对每一名被告进行教育劝导,向他们讲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指出他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合理的调解意见。经过司法所干警和法院办案人员的多次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9名被告共同支付杨某家属27000元作为赔偿。一场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通讯员 李砾萍)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