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维系了亲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疆某化工公司因特殊原因,导致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欠付木垒某安保公司安保费50余万元,以及欠木垒某设备公司设备安装费50余万元,公司之间因款项付款时间问题发生纠纷,两公司分别把新疆某化工公司诉至木垒县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11月1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禧龙助企服务站揭牌仪式在哈尔滨禧龙国际商贸物流园区举行。 新疆和硕法院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认真落实保民生工作要求,始终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有效的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近日,该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为王某等8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合计11万余元,用公平正义抚平农民工的“薪酸”。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始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质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是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如我在诉”融入每个具体案件的办理,将自我“代入”到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入落实诉讼费缓、减、免相关政策,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温暖的司法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0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二审案件。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及监狱系统等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60余人走进市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被告阿某2017年2月至2021年期间因犯盗窃罪被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盗窃他人电动车。 为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诉讼成本,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工作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加速涉企矛盾纠纷快速化解,让企业诉讼省时省力又省钱。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顺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