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阿克苏市各项经济指标上升,劳动经济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进城打工和农村务工人数连年增长,各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纠纷类型也日益多样化。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包括多种类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水上和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情形。 现阶段伴随着社会急剧转型和高速发展,矛盾纠纷呈多发态势,社会对抗与冲突不断加剧,但原有社会控制和治理体系不断解体,大量纠纷涌入法院。民事纠纷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后,生效裁判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实现却面临着极大困难。 新疆温宿县的刘某种植了200亩棉花地,2009年他的老乡王某与其签订协议承包其中的40亩土地,约定租期为15年,每亩地租金400元。王某认为红枣经济效益高,就没有种植棉花而改种了红枣,其在之后几年收益颇丰。 阿克苏市的马某与方某系朋友关系,李某曾系被告方某的妻子。2013年2月,被告方某提出向原告借款用于资金周转。同月26日,原告马某通过方某在建设银行的账户转账20万元借与方某。 新疆阿瓦提县的麦某2013年5月5日进入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物业经理安排其到一个小区上班,该物业公司未与麦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上班期间未给麦某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手续并缴纳费用。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近年来房屋多重买卖的现象比较多,乌什县的王某在2012年与阿克苏市的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30万的价格购买李某在阿克苏市城区的一套房屋,因为该房屋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双方约定等李某拿上房产证就进行过户,之后李某交付了房屋,王某将房款一次性付清。2013年的一天,马某告诉王某赶快搬出自己的房屋,并拿出了该房屋的房产证,王某对此是一头雾水。 王岐山书记曾在7月3日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从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做起,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的义务,并在不能履行该义务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 任即对自己的主张收集、提供证据,二是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在举证不能时承担败诉的风险,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法定的,不变的,是由案件性质决定 的,而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不断转移的,是审判者按照一定规则经过自由心证决定的,所以要对它进行分配。“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来源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该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的老杨,因购买大马力机车的需要,要向某银行贷款10万,提出用自家的25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作抵押,但银行说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同意贷款给其贷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扶贫开发工作呈现新局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尤为重要。而在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司法行政职能又将如何发挥效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