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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调整会不会加重消费者负担

时间:2013-08-07 20:07:26  来源:中新网  作者:
导读:“一支口红的消费税率是游艇的3倍”,这个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的事实,也成为我国消费税税率不合理的一个典型例证。

  “一支口红的消费税率是游艇的3倍”,这个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的事实,也成为我国消费税税率不合理的一个典型例证。而来自财政部门的最新消息表明,这种状况有望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进而改变。

  财政部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履行政府三项承诺时表示,继续研究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研究调整消费税税率结构、征税环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有关管理部门正在设计消费税改革方案,以节能降耗为取向的消费税改革措施年内应该会出台。

  在目前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中,化妆品类目下的口红要缴纳30%的消费税,而少数人购买的游艇却只需缴纳10%的消费税。这种税率显然不能起到消费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作用。这也是消费税调整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与此同时,消费税还被一些专家学者寄望于承担地方主体税种的重任。有专家建议,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由生产下移到零售,弥补“营改增”后地方税收的缺口,并划归为地方税种,重建地方税体系。

  “消费税属于特殊商品税,对于引导消费行为以及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具有一定作用。”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甘肃国家税务局朱志钢说,“一方面,鼓励人们更加健康地生活和消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对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征税,使高收入者负担更多税收,一定程度上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地方财政研究中心主任崔军也赞同这种说法。他认为,消费税税负将更多地由购买消费税课税对象产品的富人承担,如果征税对象的范围合理,居民基本生活用品不会承担消费税税负。

  普通化妆品不应承受高税负

  香港加连威老道旁的龙城大药房是化妆品购物的热门地点。并不起眼的店面每天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因为价格低廉,货架上的化妆品常常出现被抢断货的情况。类似的场景也出现在铜锣湾、尖沙咀、旺角等各大闹市区的莎莎和卓悦化妆品店。在这里,时常能看到讲普通话的游客在认真查看化妆品的生产日期,或是与同伴商量是否要多带几套化妆品回去。

  刚刚宣布自己要去香港,家住上海的窦云雁就收到3个朋友要求代购化妆品的消息。在一张A4纸上,密密麻麻地写着13项化妆品的品牌和规格,窦云雁将它们在香港的价格和在内地专柜的价格同时列在一旁。一款国内售价395元的粉底在香港卓悦的官网只卖194港币。经过汇率兑换,国内的价格约是香港的2.5倍,多出来的1.5倍价款里包含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消费税占比最多。正是悬殊的价差,让越来越多的内地游客涌向“购物天堂”香港。

  香港是著名的避税港,税制简单且税负较轻。“内地商品含税比重多,相应转嫁给消费者的负担较重。”一位税务局工作人员坦言。

  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出于特定的财政和调节目的,部分奢侈品、污染环境的、不鼓励消费的商品被征收消费税。当时主要选择了烟、酒、小汽车、护肤护发品等11类商品。在那时,香皂曾被征收17%的消费税。此后,消费税经历了频繁的对税目和税率的结构性调整。

  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整发生在2006年,主要内容是扩大征税范围,新增加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同时,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停征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的消费税,这些日常用品在被征收了12年的消费税后,终于从消费税名单上被划掉。与此同时,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被列入“化妆品”税目,税率为30%。

  时至今日,越来越多普通的化妆品“飞入寻常百姓家”,香水、口红、指甲油、眼影、睫毛膏、成套化妆品……这些梳妆台上的“常客”在大众的认知里并非“高不可攀”的奢侈品,30%的消费税成为压在它们身上的一座大山。“减轻化妆品税负后,可以推动国人购买力的一定回流,从而带动国内消费”。崔军介绍。

  目前征收消费税的14类税目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奢侈性消费品,例如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消费税功能是间接调节收入分配;二是影响生态环境和消耗资源的商品,包括汽车、摩托车、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鞭炮焰火等,征税目的是促进环境保护;三是对健康有害、不鼓励消费的商品,包括烟、酒等。

  除了普通化妆品不应承受高税负外,朱志钢还建议,“汽车轮胎”也不应独立于汽车之外再被征收一道消费税。随着时代的发展,过去人们认知里的“稀罕物”正在逐步成为大众消费品,对于消费税征税对象的界定也应跟随时代的脚步。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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