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齐晓琳)为确保鲜肉和肉制品的安全供给,近日,山东省沂水县泉庄镇组织食安办、食药所、派出所、畜牧站、综治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鲜肉及肉制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共检查冷鲜肉经营户8户、鲜肉经营户6户,集市1个、食品经营户15户。检查中,大部分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营,建立了进货台账,猪肉市场销售的猪肉全部盖有检疫章。但部分经营者缺乏法律意识,没有持健康证上岗,没有携带猪肉检疫证明。执法人员当即指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在下步工作中,要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经营户的业务培训,畅通投诉渠道,严厉查处各类问题肉及肉制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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