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据新华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日发布通告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水产制品、饮料共4类食品431批次样品,发现3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通告,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济阳县圣琪乳品店销售的标称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山雪源味希腊酸奶,脂肪检出值为2.26g/100g,比标准规定低9.6%。
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扒皮鱼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2.0g/kg,比标准规定高出1倍。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荣华中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可可固体饮料,霉菌检出值为100cfu/g,比标准规定高出1倍。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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