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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炭食品不可能排毒

时间:2013-07-30 19:08:32  来源:网易  作者:张秀兰
导读:竹炭由于可以具有吸附性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用于除臭及净化水质、空气等,近几年来,一些“竹炭食品”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从竹炭花生、竹炭面包到竹炭馒头,这究竟是竹炭功能的延伸应用还是商家的一种宣传噱头?

  竹炭不可能被人体吸收

  杨文娇告诉记者,人体一般可以通过自身将体内毒素排出,通常情况下,人体摄入的食物经口腔到达消化道中,后经胃进入小肠及大肠,作为主要的消化吸收场所,在小肠中会完成对营养素等的消化吸收。一般情况下人体大肠中的菌群也处于平衡状态,除了摄入肉类过多,而膳食纤维摄入过少等特殊情况外,其中也不会积存太多的毒素,因此无需刻意进行所谓的“排毒”。至于人体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由肝脏解毒后,一般经汗液或经肾脏由尿液排出体外,与直接吃竹炭没有什么关系。

  科普作家云无心也在果壳网撰文表示,不管是活性炭还是竹炭,都不能被人体吸收,到不了血液,更到不了全身组织。而“人体内的有害物质”,就算有,也是在细胞代谢中产生。它们在体内的活动轨迹是从细胞进入血液,再到达肾脏,要么经肾过滤从尿中排出,要么随着血液回流也就是说,它们没有什么机会再回到消化道中,而活性炭必须要与被吸附物直接接触才能起作用。所以,对于“体内的有害物质”或者“血液毒素”——即使真的像商人们宣传的那样存在——活性炭也只能在消化道中打打酱油,竹炭穿肠过,“毒素”还是体内留。

  关键提问

  竹炭可以用于加工食品吗?

  竹炭不属于可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董金狮介绍,所谓竹炭食品,就是在食品中添加一定量的食用竹炭粉。一种物质加入食品中,主要是通过三种途径,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加工助剂。以竹炭花生为例,花生才是食品原料。而在目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目录中,也并未将竹炭作为食品添加剂,因此,竹炭也不可能以食品添加剂的身份进入食品。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在国家审批通过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外,如果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了目录之外的添加剂,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并备案后,方可使用,但在目前备案通过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也并不包含竹炭。另外,所谓食品添加助剂,实际上是食品加工工艺中需要的物质,即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到的物质,但这类物质并不能包含在最终的产品中,因此,从任何一种成分的角度考虑,竹炭都不适用于食品。

  杨文娇也表示,如果作为食品原料,要有一定的营养价值,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竹炭显然不具备。如果作为食品助剂,一般都是加工工艺需要,在成品中需要去除,或尽量低残留,而竹炭食品中,一般只是与其他原料按一定比例添加,显然也不是食品助剂。因此,按照目前的食品法规,竹炭不属于可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记者在卫生部网站上查找关于“竹炭能否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问题”的复函,称竹炭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并补充说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植物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用于糖果、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糕点、饼干生产加工;植物活性炭可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但应在制成最终产品前除去,这也就意味着在加工工艺中使用的竹炭并不应包含在最终产品中。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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