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工业用碱和双氧水加工毛肚、黄喉、牛心管、牛筋,作坊老板吕某的行为着实令人发指。7月17日,记者了解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吕某提起公诉,该案将于近期在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
人口检查查出毒食加工点
2013年3月10日上午,城关公安分局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检查暂住人口时,得知“红山根一出租房屋内有人加工有害食品”这一线索,在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后,各级部门对此事极为重视,随后由城关分局相关部门和火车站派出所组成调查组深入红山根明察暗访。
3月14日上午9时许,当办案民警确定加工窝点的准确位置后,迅速联合城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赶到红山根一村347号平房院落内,一举将正在非法使用工业用碱加工食用毛肚、黄喉、牛筋等食材的吕某抓获。该窝点人货混住,气味极其难闻,工具肮脏不堪,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公安人员现场查获工业用碱(片状氢氧化钠)30斤、正在用工业用碱浸泡加工的毛肚1250斤、黄喉550斤、牛筋75斤;待加工的干货毛肚2580斤、黄喉640斤;成品毛肚100斤,生产、销售金额56875元。并查获包装袋10000余个、塑料袋封口机一台。
上述查获的食品,经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机构检测,含有氢氧化钠(工业用碱)和双氧水成分,其使用的片状氢氧化钠为工业氢氧化钠。
加工成品进入小火锅店
年近六旬的吕某来自河南沈丘,对于自己的行为,吕某曾向办案机关交代:自己选定位于红山根的房屋,是看中此处偏僻,不易被人发现,而他所加工好的成品,主要销往市面上的小型火锅店,以及部分农贸市场。由于利润不菲,他铤而走险置法律于不顾。
城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吕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不惜以身试法,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明知工业氢氧化钠是一种工业原料而非食品类可添加原料,却予以加工销售,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还危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健康权利甚至生命安全。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院对吕某提起公诉。(许沛洁 张丽)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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