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抽检发现部分单位的食品不合格,其中米及米制品被检出重金属镉超标、食用油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B1超标、熟肉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等,但是却没有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有关食品的危害性也只字不提。(腾讯网 5月20日)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不过今日有媒体采访报道称:“广州市食药监局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关系老百姓食品安全的信息本该让全社会知悉并加以利用,但如今却成了有关政府部门“不能说的秘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思索再三仍不得其解。
食品监督的目的,一是查处违规商家,二是向社会公开信息,这样才能对违规商家进行有力打击,两者缺一不可。只有执法检查,没有信息公开,甚至是不便公开,都会使执法效果大打折扣,难以对违规商家形成高压态势。这次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场进行日常抽检,本来能够很好地起到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效果,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公布检查结果时却和公众玩起了“躲猫猫”,成了有关政府部门“不能说的秘密”。既然如此,公众一定会问,组织这样的检查还有什么意义?
检查却不向社会公布结果,或者是有结果,却被某某品牌、某某销售单位、某某生产企业所代替,这样的检查结果会让人雾里看花,不知所云。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有关食品的危害性,这应是一个完整的执法行为,如果选择性的公布检查结果,会让严肃的执法行为半途而废。对违规商家来说,没有半点损失,该干嘛还干嘛。对消费者而言,危险依旧。
我们要例行检查,我们就是不公布,例行检查因为我们要履职,不公布原因就自己猜去吧。这难道不是拿消费者健康安全开玩笑,有关部门为什么敢于不公布,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如果公布与否,要看有关部门的脸色行事,那么,说明我们的制度有问题。必须完善相关的惩戒机制,使他们不敢不公布,如果不公布,就让其“下课”。正是制度执行缺乏刚性,才使有关部门有恃无恐,不把消费者当回事,所以,这起事件决不能一“躲”了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躲猫猫”,相关的追究机制不能“躲猫猫”,只有让其“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看谁再敢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上和公众再玩“躲猫猫”的游戏。(袁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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