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彻底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监管空白和交叉等问题,山东将着力排除带有行业共性的危害食品安全的所有“潜规则”,并加快《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立法进程。
据山东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11年,山东首次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在千分制考核中占15分。同时该省所有市、县(市、区)政府都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全省83%以上的乡镇都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80%的城市社区、农村村庄都建立起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为主的监督队伍,食品安全局面呈现乐观、积极的态势。
目前,山东建成了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2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2个,示范基地101个,优质高效蔬菜示范基地126个,果品示范基地60个。全省“三品一标”有效使用标志单位2386个,产品总数达5786个,认定无公害水产品1323个,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11个,位居全国首位。
据悉,山东的“瘦肉精”应急监测合格率达99.8%以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能使问题食品追根溯源。目前,山东还先后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地沟油、“瘦肉精”、农兽药残留等专项整治,查处了济南平阴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地沟油等多起违法犯罪案件,捣毁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黑窝点81处,抓获犯罪分子162人。
尽管如此,由于《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度不完善,特别是比较敏感的食品或检测项目尚未有明确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加之一时难以取消的分段监管体制所造成的边界不清、责任不明的现状,使得山东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空白和交叉区域,尤其在农产品初加工、收购和运输等领域监管空白明显。
此外,山东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独立分散于各监管部门,设施重复建设、检测能力不足,以及手段落后、检测水平低、重复检测、信息不共享等弊端,也对形成上述局面产生一定影响。
山东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弥补上述不足,山东将着力排除带有行业共性的危害食品安全的所有“潜规则”,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明晰各相关部门的监管界限;尤其要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立法进程,以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记者 马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