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日前下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建立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报告体系,每个县将至少设置一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 据了解,陕西将依托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覆盖市、县、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报告体系。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范围覆盖全省107个县,每个县至少设置一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会商机制,统一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统一监测管理体系和工作程序。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对食源性疾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任务,并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收集、报告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信息的作用,统一数据报送、归集和分析。建立健全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记者 葛云峰 特约记者 焦晓宁)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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