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贺兰县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该局将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地沟油”、散装食品三类整治,确保冬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据了解,该局针对贺兰县农村食品市场流通情况,以饮料、白酒、葡萄酒、乳制品、食用油、矿泉水、膨化食品、酱油、食醋、糕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消费者申诉集中的领域为重点,对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庙会、车站等区域的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加大检查力度,监督食品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自律,做到不进、不存、不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同时,严厉打击“地沟油”,严查粮油批发市场、超市、食杂店等重点场所,规范食用油经营者主体资格,建立购销台账,严格食用油标签监管,强化现场检查、突击检查和检验检测,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无标签标志、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进行重点调查;涉嫌犯罪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对散装食品经营主体的管理,防止二次污染,要求销售商家在散装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同生产日期和批次的散装食品混合销售时,应在标签上注明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记者 马哲)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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