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方式,坚持开拓创新
该县纪委坚持在在转变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工作创新上求突破,注重对各项工作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监督考核,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实行了案件查办和专项检查“复审复核制度”。成立了书记任组长的“复审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查办过的案件和已经结束的专项检查,组织有关部门或其他县区的同志不定期抽查,复核复审。在案件查办方面,重点复查“案件线索初查是否彻底,立案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避重就轻、徇私舞弊、包庇遮掩,处分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在专项检查方面,重点复查“存在的问题是否查清查透、处理是否恰当到位、相关责任人是否追究责任”等,对在案件查办和专项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包庇纵容、徇私舞弊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今年以来,我们共对6起自办案件和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复核,对一个调查组因工作不细致,致使一名不合乎规定的村干部家属违规享受低保漏查问题进行了处理,专项治理检查组负责人被全县通报,并向常委会做出了深刻检查。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问责建设。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通过开展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等方式,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对各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腐败问题进行超前预警和防范。先期,我们明确了6个县直单位和3个乡镇(街道)作为廉政风险预警问责示范点,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方案》、《鄄城县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制度》等多项制度方案。目前,各试点单位已对本单位所有权力逐项进行清理、分类,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排查;通过清理、分类、排查,共核定权力事项1246项,审核发现并修改各类问题127个,缩减45项;排查各类风险2519个,并将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等级划分。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风险,进行制度完善和权力规范,并建立起预警信息收集网络,实现廉政风险的提前预防,真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是推行行政效能监测联系点制度。通过在相关单位和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效能监测点、聘请监督员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工作效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提高了全县行政效能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目前,在全县共建立22个联系点,聘请了66名监督员。
四是实行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制度。将全县17个乡镇(街道)分为4个联查联审小组,每个联查联审小组由2名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成员和所分管的科室主任组成,主要对乡镇查处阻力较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问题特别突出的案件、重访群访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和上级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进行统一协调调度,集中人力、时间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审理工作,提高案件的突破效率。今年以来,我们通过联查联审,共立查案件29起,比去年同期增长30%。全年力争每个联查联审小组查办案件20—30件,每个乡镇(街道)纪委年办案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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