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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中院三措施确保新行政诉讼法平稳施行

时间:2015-05-15 15:13:0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周丽敏
导读:近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开始施行,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施行初期各项工作,确保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全面、正确、平稳施行。

   近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开始施行,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施行初期各项工作,确保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全面、正确、平稳施行。

  加强学习,扎实业务基础。哈密中院组织两级法院相关业务人员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进行学习。除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的视频授课外,还分小组讨论学习以及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要求每一位行政审判人员不仅要熟悉新修改的法律条文,还要求对条文的立法原意、背景以及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入理解,扎实基础知识。

  结合审判,准确把握适用。新行政诉讼法为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在受理案件的范围、被告资格的认定、管辖制度、案件审查的模式等方面都进行了制度上的设计和重构。在审判实践中,要求对诉状一律接收,为群众打开诉求之门,不能当场立案的,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案件审理中对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要严格适用,尤其对修改条款要准确把握,例如依法审理政府与公民签订的行政协议、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等。

  现场指导,做好诉前答疑。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施行初期,哈密中院由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和行政审判庭庭长在立案大厅进行值班,做好本院及各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指导工作,并就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工作与立案一庭及时沟通协调,对诉讼当事人进行现场释法指导。(通讯员 周丽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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