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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牡丹区法院“五项措施”狠抓干警廉洁自律

时间:2014-10-14 13:46:4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田源 付雪银
导读:今年以来,菏泽市牡丹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今年以来,菏泽市牡丹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提高思想认识,提前安排部署。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院务会、党支部座谈会和全院交流大会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前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严格制度管理,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警务用车管理规定,对用车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在统一地点进行封存,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动用警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抓好廉政制度落实,认真抓好“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和“七条禁令”,书写廉政笔记,执行法院干警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抵制赠送和接受“红包”和礼品等行为。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力度。组织开展廉政自查活动,深查干警中不廉洁的问题和苗头,突出查找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切实防患于未然。院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诫勉谈话。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作用,强化监督力度,对干警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畅通监督渠道,专门开设群众检举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强化廉政准则,加强廉政教育。在法院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等廉政制度和廉政名言警句,通过短信群发系统,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警示短信。要求各庭室负责人带头遵守《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作风。严禁干警接受和赠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严禁以任何借口向单位或个人拉“赞助”、索要钱物或接受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宴请。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违纪“零容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干警在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公车管理使用、假期值班、作风等方面发现有任何一起顶风违纪违规行为的,都坚持“零容忍”态度,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做到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进行曝光,并将处理结果全院通报,确保各项纪律要求的严肃性。对违反廉政纪律,被媒体曝光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从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通讯员 田源 付雪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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