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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经东被评为德州市见义勇为先进模范

时间:2015-02-05 16:00:1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庞丽敏
导读:2014年12月17日,山东省临邑县司法局翟家司法所孙经东同志被德州市综治委、德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德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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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7日,山东省临邑县司法局翟家司法所孙经东同志被德州市综治委、德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德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14年5月26日,临邑县司法局翟家司法所孙经东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在翟家中学附近,他看到两位老人掉到约1米深的河水里。老大爷的腿被三轮车身压着,老大娘的腰被三轮的车脚压着,两位老人看上去都已70多岁,河坡非常陡,两位老人非常危险。

  孙经东看到这一情况后二话不说,跳进水里。他先把大娘从车轮处救出来,大爷由于是被三轮车压着,在加上水底的泥土下陷,自己使不上力气。孙经东向岸上的人求救,岸上下来几个过路人,众人你一推我一抬把老大爷救上来,孙经东第一时间把老人送到镇卫生院,当他的家人赶到时早已办理好了住院手续,当老人的儿子拿出钱非要给孙经东时,他连忙拒绝,只是淡淡的说了句:“这是我该做的。”

  6月3日,被救老大爷的儿子于志高拿着“善行彰显爱心、义举扶起正气”的锦旗送到镇政府时,大家才知道孙经东救助于家村村民于德沛夫妇的事迹,大家纷纷称赞道:“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把回民老人救起,你更是民族团结的楷模。”

  孙经东2013年8月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他从事调解工作12年来,坚持走村串户,了解民情民意,掌握纠纷信息,无论是严冬酷暑、刮风下雨、还是逢年过节,一听有事,他变风风火火说走就走。经他调解的纠纷没有一件转化为刑事案件,没有一件造成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通讯员 庞丽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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