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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今年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时间:2013-02-20 15:21:00  来源:法制网  作者:李恩树
导读: 作为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国公安机关以及200万人民警察2013年有何打算?   “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公安部部长郭声琨

       作为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国公安机关以及200万人民警察2013年有何打算?

  “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给出了答案。

  继续坚持重点治乱思路

  平安定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保障。在这种背景下,“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中国”被确定为公安机关新时期的总目标。

  群众看平安,关键看治安。据介绍,新的一年里,公安机关仍要坚决贯彻严厉打击重点犯罪的方针,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突出犯罪活动。

  “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今年,这种“重点治乱”的思路仍然将一以贯之。

  尤其在当前,从公安机关开展的春节“打盗抢保民安”、打击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专项行动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将紧紧抓住群众怨气大、受害深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提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是新时期公安机关的总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被作为其首要的价值追求。

  郭声琨指出,2013年,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为保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2013年1月1日,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正式实施,对公安行政强制、证据收集、涉案财物、执法公开、涉外案件办理等制度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该规定也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公安机关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实际措施。

  “办理行政案件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最日常、最大量的执法行为,涉及到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出入境等一系列公安行政管理活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说,为了更好地促进执法公正、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此次程序规定修订,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此前大量积极主动的探索和实践,以及形成的一些经验,也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改进行政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新的一年,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维护秩序与激发活力并重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该负责人指出,在改变实有人口管理方面,将按照中央部署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担负的户籍登记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主动适应人口大规模流动趋势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人口管理服务新途径。“既要依法加强管理,又要提供良好服务。”

  新的一年,将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此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边检管理等公共安全管理也将逐步加强,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经常走访群众将成制度

  实践证明,警民关系反映的是作风,体现的是对群众的感情,影响的是整个队伍的形象。

  “无论时代怎么发展、社会如何变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决不能忘,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决不能丢,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郭声琨强调。

  过去几年,从“大走访”到“三访三评”,公安机关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脉搏,了解群众诉求,在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沟通中增进相互了解,在对群众安危冷暖的感同身受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今年,将继续开展这一爱民实践活动,并将建立经常性走访联系群众制度。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密切警民关系,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实现执法为民有新作为、务实创新有新进步、廉洁从警有新风尚、公安队伍有新形象。

  用好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是提高满意度的重要途径。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安信息化已进入深度建设和应用阶段,要充分借助网上服务民生新平台,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努力用新手段赋予群众工作新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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