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尚某通过电话向甘肃平凉工商管理局12315申诉中心投诉,称自己在某玻璃经销店以2700元的价格更换汽车前挡风玻璃时,商家承诺以商标是“福耀”镀膜玻璃进行更换,但在实际安装时,偷梁换柱安装了价位相对较低的其他品牌玻璃蒙混过关,存在欺诈行为,请求查处。
群众利益无小事,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工商所接到指令后,紧急出动。经过查阅双方相关票据及合同,现场验看了更换后的玻璃品牌,最终确定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对商家认真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补偿消费者3000元,并赔礼道歉。(通讯员 郑兵 马金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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