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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民毒鱼偿鲜被行政拘留

时间:2014-08-13 15:32:5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龚庆波
导读:8月6日,辖区村民胡某诚惶诚恐地投案自首,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松林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当地村民投放有毒物质捕鱼的非法使用毒害性危险物质案。

  8月6日,辖区村民胡某诚惶诚恐地投案自首,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松林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当地村民投放有毒物质捕鱼的非法使用毒害性危险物质案。

  7月29日20时58分,居住在松林镇松林居关庄组一部分村民向松林派出所报警:有人在松林镇干堰村新坪组乌家堰河道使用毒药捕鱼,要求调查处理。

  松林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罗聪愚立即率领派出所长龚庆波、副所长伍良林、辅警贺宪东和实习生赵登坤前往乌堰河道查看;两、三公里的乌家堰河道内东一条、西一条漂浮着正在散发臭味的鲤鱼尸体。

  根据罗聪愚书记以最快速度将无法无天的违法嫌疑人绳之以法的指令,派出所当即抽出精兵强将,成立了以副所长伍良林为组长的专案组,启动了披星戴月的调查取证工作。

  据调查,2014年7月26日18时许,杨某、冷某等人应邀来到胡某家里打麻将娱乐。大伙玩得兴致勃勃之际,杨某突发奇想要到拖泥沟毒鱼来偿偿鲜鱼味道。胡某放开手中的麻将迅速赶到松林街上买了五瓶甲氰菊脂,胡某和杨某分别往水塘里倒了两瓶甲氰菊脂,冷某倒了一瓶甲氰菊脂,随后三人挽起裤脚进入拖泥沟水塘清理杂草,仅仅十分钟,水塘里中毒的鲤鱼纷纷漂浮起来。次日,胡某、冷某等人先后再次赶到拖泥沟,拖泥沟塘里又有不少死鱼浮在水面,村民都在水塘里争先恐后捞鱼,同时拖泥沟水塘含有甲氰菊脂成分的水缓缓流入干堰村新坪组乌家堰河道,沿途二、三公里水面到处漂浮着死鱼。

  胡某明白,他们的毒鱼行动,不但毒死了拖泥沟水塘里的鱼,同时也导致拖泥沟下游乌家堰河道的部分鱼受到侵害,他们这次把祸撞大了。胡某如坐针毡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加上松林派出所伍良林副所长带领的专案组一天一天迫近他了,因此胡某毅然决然选择提前向派出所投案自首,如释重负地结束了寝食不安的恐慌日子;派出所随即传唤冷某和杨某,彻底查清了这一起在松林镇辖区村民中传得沸沸扬扬的毒鱼案。

  目前:胡某(男,1987年出生,家住贵州省遵义县松林镇)、冷某(男,1962年出生,家住贵州省遵义县松林镇)、杨某(男,1992年出生,家住贵州省遵义县松林镇)因涉嫌非法使用毒害性危险物质已分别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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