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哈尔莫敦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图某的丈夫李某因病去世,留有一子。图某欲准备再婚,李某的哥哥李某某,将图某的拖拉机、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拿走。图某向李某某索要,被其拒绝。图某便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归还上述物品。
和静县人民法院哈尔莫敦人民法庭受案后,承办人依据双方是亲戚这层关系,多次找原、被告做工作。后来相互对立的双方被案件承办法官的真诚所动,虽然各自存在一定的分歧,但解决问题的方案初步确定。
2013年11月5日,该案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及时赶到图某家中,召集双方当事人对细节进行协商。经过承办人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图某自愿撤回起诉。至此一起因家庭矛盾产生的物权保护纠纷得到及时化解。(通讯员 任万民 王双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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