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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无赡养 法律援助帮大忙

时间:2013-11-08 16:11:1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袁刚 曾琼容
导读:“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帮助我这个老头,难为你们一口水也没到喝到。”潘大爷收到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城厢司法所送来的一份民事调解书后激动地说。

  “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帮助我这个老头,难为你们一口水也没到喝到。”潘大爷收到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城厢司法所送来的一份民事调解书后激动地说。

  今年8月的某天,户口挂靠在城厢辖区的潘大爷找到城厢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哭诉自己快满80岁,儿子潘某不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出言威胁自己。在交谈中了解到,儿子潘某对潘大爷未尽到父亲职责一直耿耿于怀,潘大爷又责怪儿子年轻时不成器,疏于管理。双方矛盾日深,长年不相往来,现老人年事已高,依靠社区低保和部分亲朋救济,艰难度日,不得已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城厢司法所获悉情况后,随即组织辖区法律服务所杨律师和社区干部,几经周折找到开小餐馆的潘某。在当地社区的协调下潘某勉强答应坐下来谈谈,但潘某以付房贷、养儿子等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赡养费。最终协商未果,城厢司法所为潘大爷申请法律援助,经上级审批同意,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全程参与调解协商的杨律师为该案件的承办人,同时,城厢司法所向涪城区人民法院为老人申请了免交诉讼费。9月,该案开庭,潘某在法院、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耐心劝说下,同意庭前调解,父子最终达成协议。民事调解书规定潘某自2013年10月起,每月定期支付200元赡养费给潘父,潘大爷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据潘大爷介绍,他现住在游仙区某村,现每月有低保190元、老年人补贴50元,再加上现在儿子给的200元,在农村基本够生活了,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后续工作中,涪城城厢司法所将配合社区做好回访工作,监督潘某及时支付赡养费用,确保潘大爷老有所养。(通讯员 袁刚 曾琼容)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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