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生活与法 > 生活与法

重庆涪陵:发生交通事故 肇事者逃逸

时间:2013-08-15 16:25:3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杨育臻
导读:8月9日下午14时许,重庆市涪陵区警方接群众报警称:蔺市镇松五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驾驶员严重受伤且有生命危险(后死后),肇事司机已驾车逃逸。

   8月9日下午14时许,重庆市涪陵区警方接群众报警称:蔺市镇松五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驾驶员严重受伤且有生命危险(后死后),肇事司机已驾车逃逸。

  接警后,涪陵区公安局蔺市派出所和交巡警第八勤务大队的民警立即赶往事故发生地。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受伤驾驶员已经死亡,于是立即对死者进行妥善安置。随后,现场的交巡警对现场展开了勘查,派出所民警则对周边群众进行调查走访,查找肇事司机。

  经了解,现场群众大多都在事发后到达现场,无人认识肇事司机,也无法描述其体貌特征,同时对肇事车辆的特征也不清楚。由于担心肇事司机销毁证据并逃往外地。民警决定迅速抽调警力扩大调查范围。随后,民警在事发地周边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终于,在附近的一个村中找到了一名现场目击者,该人目睹了整个事故过程。这名目击者并不认识肇事司机,对肇事车辆也不熟悉,但是其认出了车上其中一名乘客。

  获悉该情况后,民警立即根据线索找到了该名乘客。一开始,该乘客矢口否认自己曾坐车到过案发地,在民警拆穿后,其又不愿交代肇事司机的信息,但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该乘客最终如实告诉民警肇事司机为蔺市镇的刘某。当日下午16时许,民警在刘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一开始百般抵赖。民警对其展开了政策攻势,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锋,最终在民警的教育感化下,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次日上午,在涪陵警方的协调下,肇事司机刘某与死者家属就死者丧葬费用进行了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 杨育臻 记者 夏斐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