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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短信 使女子杀死女儿后自杀

时间:2013-07-17 15:18:56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吴涛
导读:丈夫发来的一条要求离婚短信,竟使得妻子杀死女儿后又多次自杀,酿成一幕令人不忍睹的家庭惨剧。

   丈夫发来的一条要求离婚短信,竟使得妻子杀死女儿后又多次自杀,酿成一幕令人不忍睹的家庭惨剧。昨天,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女子邬某林面对检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情回放

  妈妈在旅馆捂死女儿

  被告人邬某林,1992年出生,年仅21岁,湖北人。而被害的是她亲生女儿,年仅一岁半的小蓝。案发时,邬某林刚测出自己又怀孕了。被警方抓获后,因为其被检查出是宫外孕,在其要求下进行了人流。

 

  据检方指控,2012年8月19日中午,邬某林因生活琐事与其丈夫梅某发生争吵,遂带年仅一岁半女儿小蓝离家出走。8月20日中午,邬某林带着小蓝入住深圳龙华观澜办事处某旅馆。因为诸多家庭烦恼,邬某林不想再活下去了,决定杀死女儿小蓝后再自杀。

  当日下午,邬某林外出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后返回旅馆,18时40分许,邬某林见女儿小蓝已经熟睡,便用被子捂住小蓝的口鼻,后又用手捂住小蓝的口鼻十余分钟,导致小蓝窒息死亡。之后,邬某林用买来的水果刀割腕、捅刺腹部自杀。

  然而,第二天凌晨4时许,邬某林发现自己还活着,便给其丈夫梅某写了一张纸条告知他,说女儿已经死在旅馆了。随后邬某林被警方抓获,并送去医院治疗。

  庭审现场

  丈夫递交谅解书

  昨日,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邬某林受审时,一直在抽泣,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她全部供认不讳。

  检方认为,被告人邬某林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邬某林的辩护律师认为,是其丈夫梅某发来的离婚短信对其造成了巨大的刺激而导致的恶果。邬某林的母亲和姨妈都有精神病,其是否有精神病还有待检查。而邬某林的丈夫梅某也出具了谅解书递交给法庭。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外故事

  单亲家庭长大缺少温暖

  为什么1992年出生的邬某林会如此狠心对女儿做出这种事情呢?这背后有什么故事呢?在昨日的庭审中,通过邬某林的供述和她丈夫梅某的证词,逐渐向旁听人员还原了一个单亲家庭的悲催故事。

  原来,邬某林从小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在她10多岁的时候,母亲外出到浙江打工,父亲却在家里和婶婶私通,母亲回来发现后,一下子被逼疯了。然后她父亲就带婶婶离家远走,遗弃了她和疯掉的母亲。因此,从小就缺乏家庭温暖的邬某林,非常渴望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更希望女儿有完整的家庭。而这,也成了她狠心杀死女儿的动机。

  邬某林在法庭上含着泪哽咽供述,当自己萌生死意时,唯一想到的,就是不想女儿以后也像自己一样,有一个凄惨的童年,所以决定先杀死女儿再自杀。

  梅某的证词称,他们这次吵架的起因是周末谁买菜谁带孩子的这么一点琐事。但从所有证据对照来看,诱发矛盾的深层次原因是梅某怀疑邬某林有外遇。在邬某林离家出走后,梅某的短信中提到,知道邬某林外面的男人是谁。梅某曾给邬某林发过两条短信,一条是警告邬某林,让她赶快回家说清楚,另一条则词语严厉地提到了离婚。也正是这条离婚短信,促成了悲剧的发生。(吴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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