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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时间:2013-07-04 16:51:33  来源:大公网  作者:劳莉
导读: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明确将在贵阳市、毕节市、黔西南自治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大病保险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据悉,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明确将在贵阳市、毕节市、黔西南自治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大病保险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据介绍,今年贵州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人均筹资达到33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左右和75%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

  5种疾病实施免费救治在贵阳市、毕节市、黔西南自治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由各市(州)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州)积极开展大病保险 工作,探索开展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以省为单位全面开展肺癌、老年性白内障、地中海贫血、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终末期肾病等22类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和老年性白内障等5种疾病实施免费救治。

  医生收入严禁与药品挂钩安排要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切实抓好12个试点县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推进遵义市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继续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推进公立医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措施 ,推行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优化服务环境、缩短等候时间、简化就医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记者 劳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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