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促进各级法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据了解,对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问题的专项治理,将重点清理纠正法院干警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商办企业、以他人名义入股经商办企业、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经营活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活动、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担保、违规买卖股票证券基金、在有关单位兼职取酬、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从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营利性活动等10个方面的问题,并明确规定了纠正违规的期限,逾期不能纠正的,将被责令调离法院。 (高 鑫)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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