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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检察:优化“枫桥经验”实践 高效解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的矛盾纠纷

时间:2023-09-26 15:46:10  来源:  作者:
导读:近年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耕好民事行政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田”,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质效,促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耕好民事行政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田”,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质效,促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化解矛盾纠纷。

执法办案+释法解惑化解矛盾

释法说理,加强息诉工作。注重息诉工作,释法说理、促成和解,在法律框架内,做好矛盾调处工作,以定纷止争,息诉罢访。如办理的周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件中,承办案件检察官认真阅卷审查,听取控告人意见建议,对法院执行情况合理性进行释法说理,同时与法院沟通协调,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对执行、审判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切实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化解矛盾

乐都区检察院落实院领导“接访”“包案”制度,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依法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于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由检察长或其他院领导包案办理,并作为案件办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第一责任人,2023年乐都区院院领导包案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6件,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按照“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对首次接收的,属于本院管辖范围的民事控告申诉案件,由领导带头办理,加强释法说理,积极举行公开简易听证,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让律师以第三方的特殊身份,面对面从法律层面帮助信访人进一步理解法律规定、理清对错、明辨是非,使处理结果更易为信访人接受,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化解矛盾

乐都区检察院积极排查民事检察监督司法救助案件,进一步完善与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需要救助的对象能及时进入救助范围,将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其他社会保障等多种举措有机结合,积极协助被害人获得社会救助、民政救助等,切实有效解决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3年以来,共救助案件当事人5件5人,累计发放救助金4万元。

为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乐都区检察院院在今年办理的周某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一案中,因申请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家庭困难等原因,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司法局对接,向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做到了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的有机结合。

下一步,乐都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积极作为,用心用情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溯源治理,彰显检察担当。(郭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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