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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揭牌落成

时间:2022-10-18 10:23:2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朱善永 修彦兰
导读:生态兴则文明兴。2022年10月10日,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联合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诺敏河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集中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揭牌仪式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态建设成果。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 修彦兰)生态兴则文明兴。2022年10月10日,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联合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诺敏河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集中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揭牌仪式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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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宫铁川,诺敏河人民法院院长马少波、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局长于国政、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鲁统春等有关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宫铁川检察长发表讲话,并强调以下四点:

  一要切实扛起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检察主导、社会参与、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作用,确保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协调统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要汇聚多元合力,强化林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积极构筑共抓林地保护大格局,打好协同保护林地“组合拳”,形成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修复方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检察”、“绿色检察”理念,做到既能修复受损生态、保护环境,又能惩治违法犯罪、以案释法,让公众切身感受绿水青山的来之不易。

  四要强化基地的宣传警示功能,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做到以案释法,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片群众”的目标。

  下一步,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功能作用和示范效应,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行为的监督力度,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建设祖国绿色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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