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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检察院四举措贯彻中政委《规定》

时间:2013-08-29 17:10:0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万刚
导读:近日,四川省屏山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规定》,确保检察队伍不出问题,屏山县检察院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规定》内容的学习。把学习《规定》与刚刚结束的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相合,强化措施,统一思想,将《规定》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强化执法办案,严格依法办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办案。以规范执行修改后“两法”为重点,强化诉讼监督和自身监督制约,认真履行新增监督职责,积极开展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三、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特别是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规定》精神,依法惩罚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纪检和检务督察部门要认真履职,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善意提醒,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冤假错案的责任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通讯员 万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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