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和硕法院:以情讲法 依法唤情

时间:2023-12-07 14:13:3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林花
导读: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的借款并不少见,由此产生借贷纠纷,也有很多亲朋好友因纠纷化解不妥善伤了彼此间的亲情、友情。近日,新疆和硕法院以情讲法、依法唤情,成功调解一起朋友间的借款纠纷,修复了双方友情,营造了各民族之间和睦友好、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林花)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的借款并不少见,由此产生借贷纠纷,也有很多亲朋好友因纠纷化解不妥善伤了彼此间的亲情、友情。近日,新疆和硕法院以情讲法、依法唤情,成功调解一起朋友间的借款纠纷,修复了双方友情,营造了各民族之间和睦友好、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丛某和道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2016年道某因急需用钱向丛某借款187000元,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后经双方协商道某以自己房屋为借款作抵押。借款到期后,丛某多次催要,被告未能偿还借款,丛某无奈之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至和硕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系多年朋友关系,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道某的父亲因病住院,道某在医院照顾其老父亲,没办法到庭,丛某也理解了朋友的难处,愿意道某父亲出院后双方再进行调解。为推动纠纷化解,达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效果,切实维护双方多年的朋友关系,承办法官结合具体案情,耐心细致地释法,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劝导道某拒不偿还借款会伤害朋友间的信任和友情,另一方面向道某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当事人责任和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后果。丛某考虑到双方系多年朋友,且道某父亲住院,做出了让步,道某也表示愿意偿还借款,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道某在今年年底向丛某偿还150000元的借款。

  和硕法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力量”促进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作用,合理运用法治的教育、引导,妥善处理各族群众间的每一起矛盾纠纷,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注入源源动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