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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时间:2023-11-30 10:43:3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买迪娜木·玉苏甫江
导读: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推动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买迪娜木·玉苏甫江)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推动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3月,原告伽师县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后称租赁站)和被告新疆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被告公司向租赁站租用钢管、扣件、顶投等材料,租赁时间到期后,却只归还了部分材料,剩余部分至今未归还,租金也一直未付,遂原告起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及时化解双方纠纷,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材料,耐心细致为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详细了解被告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租赁费和承租材料的原因,并且从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诉讼成本角度出发,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公司承诺在2023年底前归还剩余租赁设备并支付租赁费12000元,此案在开庭前经调解圆满结案。

  伽师县人民法院加强对涉私营企业案件的调解和审理,最大限度为私营企业提供了全方位、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注重与私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沟通,认真听取其诉求,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减少其诉讼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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