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新疆新和法院对学习贯彻落实“十个不准”提出要求

时间:2014-03-18 14:08:3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漆世国
导读:  2014年的春节即将来临,新和县法院组织干警学习贯彻有关廉政文件精神,加强春节期间的廉政教育。并对贯彻落实“十个不准”提出了要求。


  2014年的春节即将来临,新和县法院组织干警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纠正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的通知》等有关廉政文件精神,加强春节期间的廉政教育。并对贯彻落实“十个不准”提出了要求。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把落实最高法院“十个不准”规定要求,提高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上来,提高到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上来。每位干警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到转变作风、司法为民,并以此为契机,构建起节日纠风工作和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把握要领吃透精神。各部门要通过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十个不准”规定的内在精神。要把落实“十个不准”与防控廉政风险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结合起来,与本部门的审判工作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庭室的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实施载体和具体措施。同时注意搞好统筹,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贯彻落实好各项要求,切实把转变作风和落实“十个不准”规定的成效体现在工作、生活的每个环节。

  要注重实效落实精神。由监察室、政工科牵头加强监督检查,对各部门落实“十个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十个不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确保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规定”到位。(通讯员 漆世国)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