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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彭州法院:维护司法公信 严厉打击拒执者

时间:2024-02-27 14:43:59  来源:网络  作者:
导读:近日,成都市彭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欧某多次拒不腾退房屋,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

近日,成都市彭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欧某多次拒不腾退房屋,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

2022年8月,彭州法院受理中国银行彭州支行申请执行欧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额29万元,涉案抵押物为欧某名下一处商业住宅。彭州法院依法向欧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组织申请人与欧某进行协商,但欧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借款。

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彭州法院依法对欧某名下房屋进行处置,在欧某房屋处张贴腾退公告,要求其在15日之内腾退房屋,但欧某拒不腾退,我院遂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8月,彭州法院再次传唤欧某要求其腾退房屋,欧某承诺在9月26日前完成腾退,但逾期仍未履行,且以其人在外地为由,拒不接受法院的传唤。

2023年10月,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欧某立案侦查,并从宜宾将其带回彭州,后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为减轻刑事处罚,欧某向彭州市检察院表示认罪认罚,并承诺将自行腾退房屋。12月23日,彭州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欧某家中,发现其并未按期腾退,且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腾退。执行干警当即再次向欧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将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律的震慑下,欧某最终搬离涉案房屋。

近日,彭州法院对欧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为强化打击拒执警示教育效果,彭州法院组织十余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旁听该案庭审。庭审结束后,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当即履行了全部义务,另有三名旁听人员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分期履行。

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是当事人应尽的法律义务,拒绝履行生效裁判、践踏法律尊严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彭州法院表示,将继续加大拒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guanliyu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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