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高新区上半年大病医疗救助款开始发放,共发放救助资金44.26万元,181人领到款项。据统计,从2005年以来,高新区共有2487人得到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达616万余元。
据介绍,自2005年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政策以来,高新区民政局与区劳动部门、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等部门积极沟通,依托城乡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完善大病医疗救助体系,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及患有重病的困难对象享受到“双救助”,即在城乡合作医疗报销后,还可享受到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为提高大病医疗救助的时效性 ,自2008年开始,由原先的每年年底救助一次改为半年救助一次。此外,还降低了救助起付线,由原来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3000元的起付线改变为零起付。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的救助比例由原来的20%分别提高到30%和100%。而封顶线从最初的3000元提高到1万元。(记者 段晓芳 通讯员 贾艳敏 张军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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