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期待已久的大病保险,7月1日将在全省率先试行,届时参保患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且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服务,直接在就诊的定点医院报销。
据医保部门介绍,起付线至3万元自付医疗费的可报销50%;3万元以上至7万元的可报销55%;7万元至15万元的报销60%;15万元至30万元的报销65%。所有参保患者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报账计算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7月1日以前发生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可追补报销。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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