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甘肃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70%,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等部委8月30日正式公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再次报销的有关规定,若参保(合)人员不幸患上大病,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先由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之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再由大病保险至少报销50%。 另据《意见》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这其中就包括非从业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新生儿,以及农村居民等。这项政策正式实施后,将惠及我省300多万名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1900多万名新农合参合人员,共计2200多万人。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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