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就清贫的家庭,有一人遇上重疾,就如同雪上加霜,甚至陷入绝望的边缘。困难群众理应受到更大的关注和救助,更有尊严地追求健康和幸福。作为全市居民医保市级统筹首批7个试点区县之一,主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个试点城区之一,九龙坡区全新制定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救助办法》)已于近日颁布,并拟于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8类人群将获助,重病就医有保障 九龙坡区从2005年便开始执行医疗救助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原有政策救助水平和标准就目前群众实际而言仍有差距,此次全新颁布的《救助办法》,救助范围包括了8类人群: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其中,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和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属于新增救助范围。据了解,九龙坡区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已有3000多人。 其次,全新的《救助办法》还弥补了原有政策难以缓解困难群众因重大疾病带来的大额费用负担的缺点,新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上述困难群众除家庭困难在校大学生外(该群体另外按规定纳入学校资助体系资助),凡患有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种重大疾病的,其住院治疗或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自付费部分,将获年救助金最高达10万元。 另外,若是患有其他大病,并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也可获得最高9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可达6万元。 九龙坡区6项医疗救助指标高于全市标准 记者了解到,全市今年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主要凸显了4大亮点,包括扩大了大病救助范围、统一了普通疾病门诊医疗救助标准、提高了普通疾病住院救助封顶线和新增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该意见为全市医疗救助各项指标确定了标准。而对比该意见,九龙坡区新出台的《救助办法》,有6项救助指标高出了全市标准(表格见2版)。 申请救助更方便,报销到账更快捷 在此之前,九龙坡区实施的医疗救助,若救助对象到区外市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产生的可救助部分费用必须由患者先自行垫付,然后持各类单据到九龙坡区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审核,到最后结算报销需要耗时至少2个月。而为了进一步减轻救助困难群众的垫付资金压力,确保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治疗,新的《救助办法》采用了医疗救助异地就诊“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对象将全部进入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其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全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 相关负责人介绍,九龙坡区医疗救助对象若是普通疾病门诊可凭社保卡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救助;若是重大疾病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可先到户籍所在镇街医疗救助经办部门申报备案后享受救助;医疗机构确诊需住院治疗的,则可享受先入院治疗后完善救助审批手续,救助对象可在出院结账前凭住院通知单到户籍所在镇街医疗救助经办部门登记激活。这些措施,让救助对象获得救助的时间缩短了至少2个月。(记者 高晓燕)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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