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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明年出台 后年实施

时间:2012-10-18 11:21:00  来源:天津网  作者:朱丹
导读: 天津网讯 (记者 朱丹)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新修订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简称《新版项目规范》),本市将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天津网讯  (记者 朱丹)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新修订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简称《新版项目规范》),本市将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允许在本市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等具体实施意见,《天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在明年出台,并拟定2014年实施。

  《新版项目规范》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的项目依据,按照国家要求,本市将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允许在本市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等具体实施意见。未列入《新版项目规范》的,原则上应予取消,确需保留的,于2013年5月底前统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审核。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新设备、新试剂、新方法等名义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期间,暂不审核《新版项目规范》以外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另外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当使用的、价格和使用数量相对稳定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以及供多人使用的药品和其他消耗品、低值耗材,纳入项目打包定价。明确为可以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将同时明确相应的具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卫生局对医用耗材实行目录管理,按照耗材的使用范围、用途、功能、通用名称、材质、规格、厂家进行七级分类管理。本着保证基本医疗需要、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的原则,严格控制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数量、价格水平和流通差率。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抓紧对本单位现行使用的医用耗材品种、规格、厂家和实际进价(扣除折扣、赠品后的价格)等情况进行归类整理,统一上报。

  按照国家要求,本市已启动医疗服务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计划、协调和最终审核工作。组成临床和医学会专家组、各学科项目规范对接组、项目价格评定审核组。确保各阶段工作目标按时完成。2013年1月至6月为拟定《天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阶段,2013年6月至11月为新版《天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出台阶段,履行定价程序,起草《关于公布新版<天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请示》上报市政府。初步确定2014年初执行。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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