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常贵斌)沂水县院东头镇桃棵子村被山东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为进一步宣传我县法治创建工作成果,扩大普法影响力,7月15日上午,县司法局副局长王俊杰、王有红主任、刘建青科长联合县民政局,到院东头镇桃棵子村举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暨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院东头镇桃棵子村委会介绍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经验和做法。县司法局、民政局对桃棵子村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表示祝贺,并希望桃棵子村要以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各项工作,为全县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示范、新贡献。王有红主任、刘建青科长和民政局邱浩科长在桃棵子村党支部进行了普法宣讲,讲授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收到村党员干部一致好评。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深入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更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把以前工作中好的方法和作风带到今后工作中去,积极探索,狠抓落实,把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引向深入,努力营造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院东头镇和桃棵子村两级负责人也在发言中表示要以这次授牌仪式为新的起点,自加压力,学习先进,发扬成绩,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不断推进镇、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