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深化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2021年9月7日,经市委编办批复,山东省日照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设立,这标志着日照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日照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教育帮扶工作;审核并提交变更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处罚建议书及相关材料;协助各区县跨省、市(设区市)社区矫正工作衔接、交接、送达等工作;衔接政法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对未设置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功能区,承担县(区)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职能;负责其他应当由市级社区矫正机构履行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下一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将严格贯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赋予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职责,创新社区矫正监管、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不断提高矫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为平安日照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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